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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善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2019年12月)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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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会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有效盘活工会结转结余资金存量,适度控制工会结转结余资金增量,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率,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现就加强工会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工会十七大对全面提升工会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适度控制增量、有效盘活存量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工会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举措。

工会结转结余资金是工会组织年度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不仅直接反映了工会组织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也间接体现了工会组织收入预算的完成情况。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工会资金预算绩效不断提高。但是,部分县级以上工会和一些规模以上基层工会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有不断增大的趋势,不仅影响了工会资金的预算绩效,也对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各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予以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工会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适度控制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的增量,有效盘活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的存量,化解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潜在风险,提高工会资金使用绩效。

二、全面梳理,摸清家底

省级工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组织一次结转结余资金专项核查,进一步摸清省级、市级、县级工会累计结转结余资金的底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面掌握县级以上(含,下同)各级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的规模、构成、形成原因,为盘活结转结余资金提供决策参考。

县级以上工会要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决算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填报《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汇总表》(附件)。同时,要对资金的存放方式进行摸底清查,全面掌握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存放方式的资金规模与期限。

省级工会要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专项核查工作的指导,加大对下级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统计数据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真实准确。

三、分类施策,盘活存量

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县级以上工会要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债权债务的清理,定期核对账目,及时处理呆坏账,妥善解决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使结余资金账实相符。

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县级以上工会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用工会经费投资的建设项目支出,凡项目手续完备且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原则上不再作为对外投资管理,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核减以前年度结余,避免资产重复计算。

加强建会筹备金管理。县级以上工会要对以前年度收取的工会建会筹备金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已经建会、正在建会和主体消失三种情况,分别核算收取的建会筹备金,同时要加快建会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建会筹备金,充分发挥建会筹备金的作用。

加强结余资金存放管理。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9〕21号)的要求,做好工会资金的存放管理。非财政资金扣除日常支付需要后仍有较大余额的,可以采取竞争性方式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工会资金不得以购买理财产品方式存放,以确保资金存放安全。

四、改革创新,稳控结余

拓宽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县级以上工会要牢牢把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使用方向,积极开拓工作领域,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构建工会经费普惠职工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工会经费服务职工群众。

加强工会预算编制管理。要以《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修改为契机,完善预算编制办法,改革以前“预算一年、一年预算”的习惯做法,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一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末结转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适度控制结余资金增量。从2020年起,取消县级以上工会计提后备金的相关规定,以前年度提取的后备金纳入本级结余资金总盘子逐步消化。县级以上工会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同级财政不能保障的,本级年度预算可以安排不超过2年所需经费的年度结余。

优化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县级以上工会要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缴,完善委托税务代收、财政划拨和自主收缴工会经费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工会经费收缴覆盖面。上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拨缴经费收入的核查,督促单位行政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确保基层工会留成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具备条件的省级工会可以适当提高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加大工会经费向财力困难地区基层工会的倾斜力度。

五、强化监管,提高绩效

加强工会预算执行管理。县级以上工会要制定工会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参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尚未列支的基本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已批复的预算资金尚未列支的部分,作为结转资金管理,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支出,作为结余资金处理,按照原预算渠道收回。

加强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工会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工会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实施预算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强化预算绩效目标评估,使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效衔接。

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工会要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拨缴经费是否足额到位,支出是否严格规范。要强化工会决算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汇总单位是否全面覆盖,汇总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加强财务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会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请各省级工会2020年3月31日前将开展结余资金专项清理的情况报告连同《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汇总表》(附件)报全国总工会财务部。

联系人:彭济海

电 话:010-68591211

附件: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