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工会、院属各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大国工匠”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院工会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中国科学院工匠”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和造就更多为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提供有力支持的支撑类人才,引导全院广大职工为实现“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主题
科学梦 建新功
三、评选人数
评选“中国科学院工匠”10人
四、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
3. 在当前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办法
1. 基层推荐。院属各单位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本单位工匠人才的推荐工作,并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上报分院工会。
2. 资格初审。各分院工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基层工会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院工会。
3. 专家评审。院工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评审,推选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院工会常委会审定。通过公示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经院工会常委会审定,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六、表彰奖励
1. 院工会对入选者授予“中国科学院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 入选者经本单位推荐,优先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大国工匠”;
3. 入选者优先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的疗休养。
七、相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国科学院工匠”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要做细做实先进人物的发掘、推荐、宣传、申报等各项工作,为“中国科学院工匠”评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确保评选质量。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先进事迹,真正把践行工匠精神、发挥支撑作用、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提交材料要真实准确,情况介绍和事迹材料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
3. 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整合资源,放大宣传效应,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中国科学院工匠”评选活动,向更多人讲述科苑工匠故事,表达科苑工匠情怀,展示科苑工匠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分院工会于2018年9月15日之前上报材料。
(二)报送材料
1. 填报完整并加盖工会印章的推荐表;
2. 1500字事迹材料及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
1. 各分院工会要认真组织本系统的初审和报送工作,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主要荣誉证书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单位)+中国科学院工匠申报材料”。
2. 各分院工会要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主要荣誉证书,寄至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群众工作部。
联 系 人:雷俊红、张 旦
联系电话:010-68597264
电子邮箱:dzhang@cashq.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群众工作部
邮政编码:100864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中国科学院工匠”推荐表
中国科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