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作者: 2013-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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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区各单位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经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批准,拟定于2013年4月下旬召开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团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举团代会代表

    (一)代表选举办法:

    为了体现广大团员的意愿,使代表更具代表性,依据团章和有关规定,各单位团委(直属总支、支部)作为选举单位要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按照代表名额分配的数量进行选举。对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确有困难的,也可经本单位党委同意后召开团委委员会推选代表,推选出的代表需经本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

    (二)代表条件:

    1.共青团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各单位团委的共青团员(含28岁以下的共产党员)或因工作需要继续保留团籍的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

    2.爱国爱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优秀,群众公认,热心并能积极参与青年公益事业;

    3.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表现突出,关心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能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

    (三)代表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二、 有关要求

    1.请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按照规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

    2.各单位团委(直属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把第十五次团代会当作我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组织。要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按照代表选举办法、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数量进行选举,认真做好本次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3.请各单位选举出的代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共青团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版登记表盖章上报院团委,同时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院团委邮箱。

    4.为了切实保证本次团代会的顺利召开,请各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4月下旬按时参加会议。本次团代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5.各单位在代表选举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院团委联系。

    联 系 人:李寒冰 魏莱

    联系电话:62661236 62661206

    E-mail:youth@cashq.ac.cn

    附件:1.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2.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2013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