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的通知

作者: 2011-04-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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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团委、各分院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党字〔2010〕27号)和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0〕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学先进、争先进,立足岗位作贡献;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院团员青年中树立创先争优的模范典型,为顺利实施和实现“创新2020”的任务目标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2.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3.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争当“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具体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
3.带头争创佳绩。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艰苦创业,不断取得优异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二)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争当“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创建“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要做到“四个好”。具体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从实际出发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团委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团委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能够认真落实团的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3)活动开展好。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1项以上在中国科学院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或工作,基层团组织整体活跃;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2.创建“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具体为:
(1) 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
(2)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能够满足青年需求,开展各类活动,有1项以上有特色的活动。

三、评选办法
(一)申报比例
    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中科大和合肥物科院可申报3名,其他各单位可申报1名。
    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中科大和合肥物科院可申报3名,其他各单位可申报1名。
    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中科大和合肥物科院可申报2个;其他各单位以片区(京区单位)或分院(京外单位)为单位按基层团委数的30%比例评选择优推荐。
(二)推荐申报
    各单位团委按照条件采取民主方式推荐。经本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4月20日前将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二份)和《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E-mail邮箱。事迹材料及相关表格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京外单位申报材料交所属分院团工委审核后,统一报送。
    京区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
(三)审核评选
    评选工作由院团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
1.初审: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各类奖项的条件和标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提交评审。
2.审定:召开中国科学院团委委员全体会议,讨论投票确定各类奖项名单。
(四)表彰奖励
    由中国科学院团委发文表彰,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返还申报单位。

联系人:魏 莱 张 放
电 话:010-62661206、62661236
E-mail:youth@cashq.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18号紫金数码园1号
邮 编:100190

附件:1.《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人选申报表》
2.《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申报表》
3.《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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