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09-08-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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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自1995年至今,我院开展“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的评选工作已进行了九届,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科研、管理人才,在我院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为进一步调动我院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表彰、宣传在知识创新工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青年典型,大力推进我院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院重要奖项评审的统一安排,2009年将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表彰十名左右“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在岗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不含临时工和在读脱产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业务技术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一)科研类
    1. 立志献身祖国的科技事业,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求实创新,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勇攀科技高峰;
    2.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
    (二)技术类
    1.高新技术企业类
    (1)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刻苦攻关,艰苦创业;
    (2)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具备现代管理意识,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支撑类(含分析测试、图书情报、技工等)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有较强的岗位业务技能。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在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技术工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实际操作技能达到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其他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管理类
    1.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知识创新工程实践,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政,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岗位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在本岗位中勇于创新并做出突出成绩,对所在部门的事业发展有重大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机构
    (一)评选活动由院京区党委、人事教育局、院青年联合会、院团委联合组织,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院团委及各单位团组织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白春礼(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方 新(党组副书记)
     何 岩(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京区党委书记)
     谭铁牛(院副秘书长、院青年联合会主席)
     成 员: 蒋协助(办公厅主任)
     项国英(京区党委常务副书记)
     李和风(人事教育局局长)
     沈 颖(监察审计局局长)
     隋红建(京区党委副书记)
     刘洪海(科学时报社总编辑)
     胥伟华(院团委书记、青年联合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胥伟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放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王宁同志为具体工作联系人。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评选委员会由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人员组成。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各单位党、政和团组织组成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需经本单位推荐小组研究同意,获得群众认可,经党委会审核后方可上报。
    (二)各单位(含院机关、分院机关)可上报1名候选人,直接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分院可在本分院范围内另外再推荐1-2名候选人,由分院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审核盖章并加盖分院印章后,上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机关各业务局可推荐本部门主管工作领域的基层单位候选人1-2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审核盖章并加盖部门印章后,再上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理被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撰写说明见附件1)一式2份,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2份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程序性评审,提出20名正式候选人,报经评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选后,提出10名左右杰出青年建议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当选者,授予第十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按照程序,严格把关,既要考虑科研、开发一线的青年代表,也要考虑在管理和支撑系统岗位上的先进青年。
    (二)凡已获得“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称号者,不再参加院杰出青年评选。
    (三)推荐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在2009年8月20日前上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办公室)。《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推荐登记表》电子版请从院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tuanwei.cas.cn/)
     联系电话:(010)62661236
     传 真:(010)62661234
     电子信箱: youth@cashq.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18号紫金数码园
     1号楼206(100190)


     中国科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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