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团的组织统计、团费收缴工作和2009年度团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2009-0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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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区各单位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团的组织统计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国团工组[2009]4号)的要求,现将我院团的组织统计、团费收缴工作和2009年度团的工作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团的组织统计工作
1、2008年度团的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请各部门务必使用统计软件填报《共青团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统计软件见中国共青团网站http://www.gqt.org.cn/download/software/200612/t20061224_12222.htm),使用说明参见附件。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安排布置,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确认表格校验关系没有错误后,于2月27日前将统计结果通过邮件上报,请同时打印纸质版统计表,加盖单位团委公章后,交换到院团委办公室。

二、关于团费收缴工作
1.2008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上交院团委的团费标准为:职工团员每人每年10元,学生团员每人每年1元。“团员数”为实际交纳团费的团员,不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
2.2007年度的团费仍有个别单位没有上缴,请这些单位将滞纳的团费一并交到院团委。

三、关于基层团组织工作计划的工作
各单位要在写好2008年度团委的工作总结报告基础上,对2009年团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计划,不但要计划好工作还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寻找对策,以便院团委更好地从面上指导各单位的工作,更好的协调组织片区工作和活动。
工作计划、团费上交的截止日期均为3月10日,团费请大家交到院团委办公室,或由片区负责人统一收缴上交,工作计划可以通过交换或电子邮件发给院团委办公室。请各单位团委按要求准时完成,逾期不上交团费和上报工作计划的,将在京区范围内通报。

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62661236 62661206(传真)
E-mail:youth@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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